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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

一、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把质量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中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也可由本人请)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发展对象须经市直工委为期2-3天或不少于三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7、发展新党员以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本人提出申请,党小组讨论决定后呈报党支部会议通过再向党总支汇报。

8、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院党总支组织宣誓仪式。

9、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并向党总支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拖延。

二、党员管理

1、党员的编入。根据院党总支按部门划分党支部、党员编入的原则确定。

2、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要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支部和同志们的帮助。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支部汇报和反映。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两周下午安排一次原则上利用周三下午科室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5、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并作好记录,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时间按院党总支的统一布置确定。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7、发展工作。要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职工的培养教育,每年组织好党章学习兴趣小组,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