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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给广大患者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宁静、文明的就医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非必须人员进入,特制定本规定。

一、病区实行全天24小时门禁管理。

二、陪护家属凭《陪护证》进入病区,一卡一人,押金100元,出院时还卡退押金。

三、陪护证丢失,押金不退,原卡号注销,需重新按照首次办理程序办卡。

四、新入院患者家属可凭入院手续进入病区,最多两名陪同。

五、患者当日手术、临终危重、办理出院等特殊情况由病区根据情况开具《临时探视证》。此证当日有效,进入病区时由探管员收回。

六、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感冒)者不得进入病区探视。

七、本院职工刷脸进入,不得私自带人进入病区。

八、门诊患者必须进入病区时由病区医生电话通知探管员放行,仅限一人陪同。

九、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物业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探视人员违规行为,必要时交与司法机关处理。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物业办、护理部

2020年6月15日